
近日,2025年度中央安全生產考核巡查正式啟動,由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負責同志帶隊的22個中央安全生產考核巡查組陸續進駐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對2025年度安全生產工作開展考核巡查,11月底完成。截至11月10日,已有10個中央安全生產考核巡查組進駐山西、黑龍江、遼寧、江蘇、江西、海南、重慶、云南、甘肅、新疆開展工作。
中央安全生產考核巡查明查暗訪首批現場檢查問題已曝光,涉及多領域氣體泄漏和氣體檢測報警裝置問題!
1液化氣站安全總監不清楚液化氣爆炸極限
考核巡查組夜間暗訪某液化石油氣站檢查。考核巡查組現場核查發現,該站安全生產制度不完善、培訓不到位。值得一提的是,面對考核巡查組專家現場提問,該站安全總監對液化石油氣1.5%~9.5%的爆炸極限這一應知應會內容,給出了“高于45%,低于16%”的錯誤答案,且站內無一人能準確回答。通過進一步對現場設備進行檢查,考核巡查組發現該站泵房設備漏氣。經檢測,該泵漏氣數值已超出檢測儀顯示上限。
2液化氣站工作人員均不會熟練使用檢漏儀
在甘南州某液化氣站。考核巡查組同樣檢測到該站泵房烴泵漏氣,且站內配備的燃氣泄漏檢測設備不符合要求——兩個液化氣站分別使用檢測甲烷、通用可燃氣體泄漏檢測設備,而正確選型應當為液化石油氣或丙烷泄漏檢測設備。專家指出,甲烷檢測儀雖可能報警,但易導致探頭“中毒”失靈,影響檢測準確性。同時,該液化氣站只有一臺檢漏儀,且該站人員均不會熟練使用。
3安全管理敷衍了事!企業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對相關制度不了解
考核巡查組在甘肅明查暗訪時,發現某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存在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
在安全規章制度建設方面,考核巡查組發現該企業存在敷衍了事的行為,雖然曾請第三方公司編制相關制度,但編制的規章制度沒有結合企業實際,企業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對相關制度不了解,更談不上使用和落實。
例如,該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中,2.10款為“主持制定年度混凝土供應目標”。考核巡查組專家詢問企業安全負責人為何會有與企業主業不相干的內容,企業安全負責人沒有正面回答。
除了上述問題,考核巡查組還發現該公司新建項目安全生產“三同時”未形成報告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冷庫門口附近未設置呼喚按鈕,冷庫外也無呼喚信號顯示;燃氣鍋爐房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顯示兩處探頭有泄漏數值,但沒有排查并及時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
4監測報警裝置安裝位置不正確且未與通風設施聯鎖
在某酒業,該酒廠部分車間配備了乙醇蒸氣濃度監測報警裝置,但探頭安裝位置不正確且未與通風設施聯鎖;而灌裝車間和酒庫等關鍵部位均未設置固定式乙醇蒸氣濃度監測報警裝置。
考核巡查組專家表示,乙醇蒸氣的比重是大于空氣的,按照相關要求應該將報警器安裝在離地面30~60厘米處,但該酒廠報警器安裝位置過高,有的甚至接近房頂,起不到報警作用。
該酒業還存在白酒儲罐區與建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不足、白酒成品庫未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沒有設置消防控制室等問題。
5氣瓶層層堆疊
考核巡查組在檢查某燃氣有限公司時,要求企業主要負責人打開瓶庫區卷簾門。門一升起,只見密密麻麻的液化石油氣鋼瓶靠墻倒放,共堆疊有7層。
“你們難道不知道氣瓶如何安全碼放嗎?”考核巡查組專家詢問企業主要負責人。
“按照要求必須直立碼放,但這都是報廢的氣瓶……我們馬上改!馬上改!”企業主要負責人很快明白了問題所在。
在疊放的氣瓶旁,本應時刻監測泄漏的可燃氣體報警器探頭,被一個白色塑料袋裹住。專家上前取下塑料袋,發現連接報警器的防爆管也是松動的,已失去防爆功能。考核巡查組隨即拉開左側兩間庫房的門,同樣堆滿液化氣鋼瓶的庫房,也未安裝可燃氣體報警器。
警示
此次中央考核巡查曝光的首批問題,直擊氣體安全風險這一關鍵環節,再次為各行各業敲響了警鐘!
警鐘長鳴,行動在即! 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立即開展自查自糾:
檢查“有沒有”:對照標準,確保所有存在氣體泄漏風險的場所(如儲罐區、閥門組、管道法蘭、密閉空間、噴漆房、實驗室等)均已安裝適用且合格的氣體檢測報警器。
確認“靈不靈”:定期對報警器進行檢定和校準,確保其靈敏度與準確性,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驗證“會不會響”:定期測試報警功能,確保警報信號清晰、有效,相關人員熟悉報警處置流程。
安全無小事,責任大于天。選用瑤安氣體報警器,就是選擇了一份專業可靠的安全保障。它以其精準的監測、穩定的性能和及時的警報,為企業構筑起堅實的氣體安全防線,讓企業的穩健發展得到全天候的守護。


